一、稽查流程簡介 稅務稽查是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、扣繳義務情況進行檢查和處理的行政行為。通常情況下,稽查工作分為案源登記、稽查實施、自查要求、審查處理等環(huán)節(jié)。 在稽查實施階段,稅務機關會對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的涉稅行為進行全面檢查,包括賬簿、憑證、合同、發(fā)票等涉稅資料,以及生產經營場所、貨物存放地等實地檢查。在此階段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存在涉稅問題,會向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發(fā)出《稅務稽查通知書》,要求其按照規(guī)定進行自查。 二、自查要求與法律責任 自查是指納稅人在接到《稅務稽查通知書》后,按照要求對自身涉稅行為進行核實、調整和糾正。自查不僅是一種義務,也是納稅人自我保護的重要手段。在自查階段,納稅人應主動配合稅務機關的工作,如實反映情況并按照要求糾正涉稅問題。 若納稅人未按照規(guī)定進行自查或者自查后仍存在涉稅問題,將被視為違反稅收法律、法規(guī),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(guī)定,納稅人未按照規(guī)定進行自查或者自查后仍存在涉稅問題的,稅務機關將根據(jù)情節(jié)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: 1. 納稅人未按照規(guī)定進行自查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,并處以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。 2. 納稅人自查后仍存在涉稅問題的,由稅務機關根據(jù)具體情況進行處理。對于一般違規(guī)行為,稅務機關將責令其限期改正,并處以罰款;對于偷逃稅款等嚴重違規(guī)行為,稅務機關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 3. 如果納稅人在接到《稅務稽查通知書》后拒不配合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其提供有關資料并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將依法采取強制執(zhí)行措施或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 三、立案與審查處理 經過自查后,如果納稅人仍存在涉稅問題,或者自查結果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的,需要進行立案處理。立案是指稅務機關對涉稅問題比較嚴重、需要進一步審查處理的案件進行登記、調查和處理的行政行為。 在立案階段,稅務機關會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,包括對涉案人員的調查、對相關證據(jù)的收集和核實等。如果審查結果確認存在偷逃稅款等嚴重違規(guī)行為,稅務機關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 總之,對于稅務稽查的自查與立案關系,我們需要明確以下幾點:首先,自查是稅務稽查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之一,是納稅人配合稅務機關工作并保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手段;其次,自查后仍存在涉稅問題的納稅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;最后,立案是稅務機關對涉稅問題比較嚴重、需要進一步審查處理的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的行政行為。 |